请
登录
后使用快捷导航
没有帐号?
注册
峨山县关于开展2020年创业担保贷款申报工作的通告
发表于 2020-3-23 10:41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惠民政策,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和推动劳动者自主创业,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的作用,现将峨山县2020年创业担保贷款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贷款对象范围
(一)个人类贷款: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二)小微企业贷款:
1、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二、贷款类型
(一)个人“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
1、对象要求:自2009年起在云南省创办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首次创业人员;
2、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为15万元;
3、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4、财政贴息:3年全额贴息;
5、还款方式:分3次还款,即贷款合同签订第12个月偿还本金的10%;贷款合同签订第24个月偿还贷款本金的20%;贷款合同签订第36个月偿还贷款本金的70%;
6、贷款次数: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7、承办单位:峨山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峨山县工商联、共青团峨山县委、峨山县总工会;
8、承贷银行:峨山县农村信用社。
(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1、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为15万元;
2、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财政贴息:3年全额贴息;
4、还款方式:三年到期一次性还款;
5、贷款次数: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6、担保方式: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人员提供担保,或承贷银行认可的其他有担保能力的人员提供的担保、抵押;
7、承办单位:峨山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峨山县工商联、共青团峨山县委、峨山县总工会。
8、承贷银行:峨山县农村信用社、邮储银行峨山县支行、农业银行峨山县支行、红塔银行峨山县支行。
(三)小微企业贷款
1、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3、财政贴息:按照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4、还款方式:两年到期一次性还款;
5、担保方式:抵押担保、质押担保;
6、贷款次数: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7、承办单位:峨山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峨山县工商联。
8、承贷银行:峨山县农村信用社。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贷款对象范围和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诚实守信,申报前男性不超过57周岁,女性不超过52周岁;
(二)申请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就业创业证》(含《就业失业登记证》),在峨山县境内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申请人及配偶只可其中一人申报,2018年、2019年享受过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者不得申报,正在工作单位参保者不得申报,有不良信用记录者不得申报;
(四)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五)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六)每位申请人/小微企业只可选择一家承办单位申报一种贷款,严禁弄虚作假、重复申报,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七)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八)“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获得贷款后都只能用于与创业经营、企业经营有关的支出。
峨山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2020年3月20日
信息来源:峨山网
内测
(
滇ICP备07500970号-2
)
GMT+8, 2026-3-19 10:20
, Processed in 0.044592 second(s), 15 queries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