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 | 峨山县人民法院:擎司法之笔 书写民族团结新篇章

发表于 2022-11-25 17:03 |
      近年来,峨山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把审判执行主责主业、非审判司法服务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机融合、一体推进,践行司法为民,书写民族团结新篇章,助力峨山县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日,记者来到县人民法院一楼调解室,特邀双语调解员方丽萍正在用彝汉双语和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联系,为后期调解做准备。“我们经常承办的是法院的诉前委派案件。在办理案件的过程当中,首先要联系双方当事人,有时会遇到年纪比较大的当事人,对国家通用语言不是很熟悉,我们就会用彝语跟他们沟通。在调解的过程中,我们也会尽量用彝语,对案件的情况、调解的方案进行讲解。”方丽萍说。

    近年来,为充分保障各族群众使用本民族语言行使诉讼的权利,切实减轻各族群众诉累,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审判执行工作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契合点,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民族团结示范岗,出台《双语诉讼服务工作办法》,推出双语导诉、双语调解等11项便民利民措施,并挂牌设立了石榴籽调解室,聘请特邀调解员共15名,其中像方丽萍这样的双语调解员就有5名。

    县人民法院五级法官助理白健伟说:“我们探索推进民族调解工作模式,推出了‘三静三退’民族特色调解工作法,分别是‘静心、静言、静听,退步、退让、退火’。今年1至9月,我们共完成各类矛盾纠纷诉前调解720件,成功调解达到622件,当场调解成功并且履行完毕的案件占比达22%以上。”



     同时,县人民法院重视抓队伍、强审判、促乡村振兴,近五年内到少数民族群众较为集中的乡镇(街道)开展双语巡回审判近300余次,依法保障了各民族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针对地处偏远的民族群众和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熟悉的群众,我们会提供上门服务、送法服务,把法庭搬到群众的家中,开展双语巡回审判,切实化解群众的矛盾纠纷,落实‘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白健伟说。

    除此之外,县人民法院还依托双语审判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我们的节日”等系列活动,通过文艺表演、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将“四个与共”“五个认同”等理念意识和民族政策法规进行广泛宣传,今年共开展宣传活动30余场,受众9000余人。同时,选派23名法官及助理担任全县各主要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副校长,定期到联系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向各民族青少年儿童宣讲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案例故事等,增强孩子们的法治意识,激发学生们爱党爱国的真挚情感。(峨山融媒体中心李庆 姚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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