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做好清明时节“护林员”

发表于 2020-4-7 08:23 |
    “今天的带班领导是哪位?是否落实了24小时值班制度?进山人员有没有严格登记?”

    “是否告知进山人员禁止携带火源火种、易燃易爆物品等进入林区?禁止祭扫活动焚香烧纸、燃放鞭炮?”

      按照市纪委市监委《中共玉溪市纪委办公室关于严明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在县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峨山县纪委县监委及时行动,为对冲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及森林防火关键时间节点各项工作落实保驾护航。

    “针对近期近期气温升高,天干物燥,森林防火等级偏高,且清明期间祭祖人员多的情况,森林防火压力加大,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县纪委县监委有关负责人说道。

     3月份,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26起,面对严峻的形势,峨山县纪委县监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抽调15名干部,于4月4日至6日开展清明节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着重检查在森林防火的过程中,责任落实、防火宣传和巡查、源头防控措施落实、扑火物资配备到位、防火检查到岗值班、防火期间纪律执行等情况。

    每到一个卡点,检查组的同志都会对值守人员重申工作纪律,要求其严格落实好4月3日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告》相关要求,时刻绷紧防火安全之弦,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将发现的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中。

    “从今天的检查情况来看,我们去到的各个卡点都能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卡点值守要求,重点部位、关键地段都树立了宣传牌、标语等。”检查组人员介绍到。

    来到位于小街街道的峨山县自然灾害综合应急救援队,检查组的同志详细了解了其是否制定了安全扑救方案以及细化具体应急措施,强调要加强扑火人员装备配备,强化扑火安全知识培训,将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实到防灭火工作的各个环节。

    截止目前,检查组通过电话抽查了6个乡镇林业站、4个森林火卡点,并实地走访检查了3个乡镇(街道)林业站、峨山县自然灾害综合应急救援队,实地查看了双江街道花园箐、锦屏山、公墓,小街街道石邑水库、清水河、小坝塘、舍郎水库,岔河乡乌木树、谢札、布度冲等10个森林防火卡点,发现问题1个,已当场反馈整改。在接下来的两天,峨山县纪委县监委将加大力度,实现对全县森林防火工作重要部门、关键岗位的监督检查全覆盖。(沐海佳)


信息来源:峨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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