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城市亮化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

发表于 2026-4-20 14:42 |


城市亮化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峨山县公共照明设施节能技术改造及维护管理(合同能源管理EPC模式)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由洪范节能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为137.89万元/年;项目服务期限为12年(202581日至2037731日)。费用支付方式为按月结算,每月支付技改运维费用11.49万元(以实际考核结果为准)。中标企业在峨山县设立路灯服务中心,配备1辆中型非载专项作业车,组建3人专业运维团队。

改造范围为城区内市政道路的公共照明设施,(不含嶍峨古镇广场区域及居民小区内部照明设施),总涉及路灯数量8892盏,并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进行改造与维护管理。

二、项目运行情况

(一)节能改造情况

项目计划改造路灯8892盏(包含景观灯、球泡灯)。截至331日,已完成36条路段(区域)5594盏路灯改造,改造进度63%;未改造12条路段(区域)3298盏。所有改造灯具光源均符合《道路照明设计标准》及地方节能改造相关政策要求,保障改造质量与节能效果。

(二)监督考核机制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日常抽查+月度考核监督考核制度。日常安排专人不定期抽查路灯亮灯、设备完好、维护记录等情况;每月考核依据《峨山县城市路灯节能减排提升改造及运营维护管理服务考核细则》,从7个大项63个小项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运维费用直接挂钩,双方认定后据实结算。

三、项目实施成效

(一)节能效果突出参照同类项目节能数据,改造后LED灯能耗较以往下降30%,实现节能服务目标。

(二)设施运行稳定设施完好率达100%,亮灯率稳定在98%,充分保障夜间照明需求;运维单位能够严格履行责任,每月按时缴纳电费,无拖欠、拖延、漏缴情况。

(三)服务效能提升通过规范运维流程、强化考核监督,路灯故障处理及时率、客户满意度明显提升,为市民夜间出行、城市夜间经济发展提供安全的基础保障。

(四)节本成效明显。采用市场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相较于自行管理,有效节省了人工薪酬福利、专业车辆运行及灯具耗材采购等相关费用29万元/年,在有效保障市民公共照明基本需求的同时,降低了管理运维成本,实现了政府和企业双赢。

四、现存主要问题

(一)项目推进不均衡嶍峨古镇、柏锦新区等重点区域改造滞后。因该区域安装民族特色路灯,灯具及灯源需结合民族文化定制,周期较长,影响了整体改造进度。

(二)光源标准不统一辖区市政道路路灯光源不统一,改造前以暖光源为主,改造后更换为冷光源,色调差异明显,影响城市照明整体协调性,引发市民反馈。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快改造进度。督促节能服务公司优化施工方案,调配人力设备,重点推进民族特色区域灯具改造,确保按期完成全部改造任务。

(二)优化照明体验。结合市民反馈,督促节能服务公司提高光源亮度,改善视觉效果。

(三)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落实《考核细则》,细化指标、增加抽查频次,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畅通投诉渠道,保障设施完好,提升群众夜间出行安全感和满意度。

 

 

 

峨山县推进高质量发展 ( 滇ICP备07500970号-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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